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颠覆性技术创新正逐渐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为进一步适应科研范式的变革,加速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上海市人民政府于6月12日正式印发了《上海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注:根据科技部定义,颠覆性技术作为一种另辟蹊径的革新,具有重塑人类生活、工业生产、商业消费模式的革命性意义,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突破口。
《上海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专项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在上海及长三角区域发现、遴选、布局实施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为国家培育和储备具有颠覆性技术潜力的项目,并推动项目成果转化落地。
专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布局重点,注重跨领域协作,包容非共识项目,开放式布局项目或技术项目群,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关键技术突破。围绕集成电路、智能技术、生命健康、能源低碳、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海洋科技等领域,开放式发现、常态化选拔、梯度式培育各类颠覆性技术,点上突破新技术,抢抓先机,并为突破“卡脖子”难题创造新机会;
(二)前沿技术培育。围绕微纳光子与传感、基因与细胞调控、生物合成材料、高端医疗器械、先进机器人、元宇宙、区块链、自动驾驶等领域,开放式发现和系统性布局全产业链技术,开创新技术路线,开辟赛道,实现带动引领;
(三)未来技术探索。围绕跨尺度生命解析、脑科学、类人与仿生系统、器官医学、生物制造、量子计算与通信、未来能源技术等领域,开放式发现和系统布局多元技术,打造全新技术族群,掌握创新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