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欧委会针对中国电动汽车进行的反补贴调查发布了初裁披露,其中涉及三家抽样中国电动汽车企业的临时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7.4%、20.0%和38.1%。对于合作企业,平均税率被设定为21.0%,而对于不合作的企业,税率则高达38.1%。按照预定的调查程序,欧委会将在2024年7月4日之前发布最终的初裁决定,以明确是否会对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对此,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简称“中国机电商会”)代表中国汽车行业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中国机电商会认为,这次调查并非由欧盟产业主动发起,而是欧委会基于所谓的损害威胁主动发起的,这在欧盟的贸易救济实践中非常罕见。商会还指出,调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透明度问题,例如抽样过程未遵循常规规则,对中国出口商的抽样并未按照出口量最大的原则进行,导致对欧盟出口电动汽车最多的企业未被抽样。此外,欧委会所要求的信息范围过于宽泛和苛刻,且预设结论的倾向性明显。
中国机电商会强调,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并非依赖政府补贴,而是依靠技术创新、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充分的市场竞争等因素。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高性价比的电动汽车,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商会呼吁欧委会遵守世贸组织和欧盟反补贴规则,纠正错误认定,终止调查,并共同促进中欧汽车产业的共融互通。
此外,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对欧委会的初裁结果表示了强烈的不满,认为欧委会在调查中罔顾事实,坚持认为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存在高额“补贴”,对欧盟电动汽车产业带来损害,这是不能接受的。协会希望欧盟委员会能够客观看待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避免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中国汽车行业对欧委会的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持有强烈的反对态度,并呼吁欧委会尊重事实、遵守规则,共同维护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球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