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常见的暴力斗殴、孤立排挤和言语辱骂,校园霸凌还以一种更为隐秘且极具伤害性的形式存在,那就是“造黄谣”。这种霸凌行为往往针对女孩,通过散播谣言、编造虚假故事等方式,对她们的名誉和人格进行恶意攻击。不久前,新城区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是一名遭受“造黄谣”霸凌的女孩。她因为遭受了这种恶意的谣言攻击,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甚至影响到了她的学习和生活。
不成熟的学生
小花与小美(均为化名)为西安市某中学同班同学。2022年9月,小美在其个人QQ主页、QQ群中发布了以小花真实姓名为文中角色的含有淫秽内容的小说,该小说在全班同学间广泛传播,给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影响了小花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后小花被诊断为情绪障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花的母亲将小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小美的监护人在班级内向小花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小花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3000余元。
不靠谱的父母
法院判决生效后,看到小美的父母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小花的母亲来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郭沛多次联系小美的父母,但小美的父母均以工作繁忙避而不见,称只能在下班后来配合执行。郭沛多次等候至晚上,终于见到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可小美的父母虽然承认自己作为监护人确实疏于对孩子的管教,但是没有认识到孩子的错误行为,反而觉得自己的孩子也是网络小说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
执行法官郭沛反复给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预罚款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如果仍然拒绝履行,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理,迫于压力,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
善意执行的法官
临近中考,考虑到小花、小美均为初三学生,马上面临升学考试,如被执行人在全班学生面前道歉,将会使两方未成年人心理均产生较大波动,甚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监护人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在班级内书面赔礼道歉”变更为“书面赔礼道歉”。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书写了《道歉信》并履行了金钱赔偿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缺失的道德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案件执行完毕后,该案承办法官郭沛陷入了沉思。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郭沛发现该案纠纷的根源其实在于其监护人未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学校也存在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缺失,导致了校园霸凌的发生。
“何不通过这个个案发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司法建议,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针对校园霸凌问题,新城区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维护好校园安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从源头上防止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加强平台搭建,形成多元工作合力。
“黄谣”的可怕之处在于,使本身处于青春期,自我认知和评价结构不稳定的被造谣者形象和名誉受损,害怕、孤独、自信心受挫等一系列心理问题随之而来,心灵创伤甚至伴随其一生。
近年来,我国愈发重视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网络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不论对方是否为熟人,也不论对方是否成年,作为未成年人,一旦遭遇了网络欺凌,不要因恐惧而隐藏自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父母和学校求助,积极反欺凌。
此外,在避免自己成为网络欺凌的直接实施者、受害者的同时,也要避免自己成为冷漠的旁观者,甚至是好事的“吃瓜”者。当身边同学遭受网络欺凌时,可以积极发声,伸出援手,为被欺凌者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