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为了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洪涝及地质灾害形势,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再次预拨4.9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广东、广西等九省(区)的救灾工作。
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以确保受灾地区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此外,资金还将用于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以及倒损民房的修复,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此次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性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根据灾情及时预拨资金,体现了国家对灾区人民的深切关怀和坚定支持。同时,这也表明我国在面对自然灾害时,拥有强大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随着资金的到位,受灾地区的搜救转移安置、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将得到有力支持。我们期待受灾地区能够尽快战胜灾害,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